青岛博士后基金是一项支持各类博士后在青岛开展科研工作的资助计划。
首先,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超过3年(博士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其次,申请人必须有在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经历,以及在本领域有较为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
同时,申请人必须能够独立完成研究任务,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创新能力。申请人还需与拟派往青岛的博士后导师对接,确定研究计划和研究方向,并有青岛市博士后工作站及其科研团队的接收意向。
首先,申请人需要关注青岛市博士后管理信息平台。其次,根据青岛市发布的每年申请通知书要求,按要求进行申请材料的准备及提交。
申请材料包含:个人简历、博士学位证书、博士期间学术研究成果、推荐信、研究计划及合作者接收意向等。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审核环节。
审核程序分为初审和面试两个阶段。初审主要以申请人的材料为主,检查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环节主要以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学术成果、科研计划、研究方向、团队合作及青岛市博士后工作站接收意向为主要考察内容,并由评审委员会给出评审结论。
申请人在成功获得青岛博士后基金的支持后,将获得以下资助:
青岛博士后基金是青岛市对博士后事业的有力支持,同时也是青岛市引进优秀人才的重要工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科学研究计划实现自身的学术追求,同时享受到丰富的生活待遇和优厚的人才政策激励,值得期待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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